国家发改委关于太阳能热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 发改价格[2016]1881号

时间:2017-03-03 13:22:29 来源:江苏品和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

      1.1、核定全国统一的太阳能热发电(含4小时以上储热功能)标杆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1.15元(含税)。上述电价仅适用于纳入国家能源局2016年组织实施的太阳能热发电示范范围的项目。

      1.2、2018年12月31日以前全部投运的太阳能热发电项目执行上述标杆上网电价。

      1.3、鼓励地方相关部门对太阳能热发电企业采取税费减免、财政补贴、绿色信贷、土地优惠等措施,多措并举促进太阳能热发电产业发展。

      1.4、2019年以后国家将根据太阳能热发电产业发展状况、发电成本降低情况,适时完善太阳能热发电价格政策,逐步降低新建太阳能热发电价格水平。